北京首例比特币挖矿合同案终审认定合同无效

随着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兴起,相关法律纠纷也逐渐增多。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首例比特币挖矿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比特币挖矿合同无效,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对虚拟货币交易和挖矿活动的监管立场。
案件背景

2019年5月,丰复久信公司与中研智创公司签订了一系列合同,包括《计算机设备采购合同》、《服务合同书》和《云数据服务器托管及数据增值服务协议》。根据合同约定,丰复久信公司委托中研智创公司采购、管理微型存储空间服务器(即矿机),并提供比特币挖矿的数据增值服务,丰复久信公司向中研智创公司支付管理费用。
合同履行与纠纷

合同签订后,丰复久信公司向中研智创公司支付了1000万元人民币。中研智创公司购买了矿机,并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了委托合同,矿机在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水洛乡、沙湾乡的矿场运行。然而,在合同履行期间,中研智创公司仅向丰复久信公司支付了18.3463个比特币作为数据增值收益,此后未再支付任何收益。丰复久信公司多次催要无果,遂将中研智创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中研智创公司交付278.1654976个比特币,并赔偿服务到期后占用微型存储空间服务器的损失。
法院判决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国家金融安全。以电力资源、碳排放量为代价的挖矿行为,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悖,与公共利益相悖。因此,法院认定比特币挖矿合同无效。
法律意义

这起案件的终审判决,对于我国虚拟货币交易和挖矿活动的监管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它明确了我国对虚拟货币交易和挖矿活动的监管立场,即禁止非法交易和挖矿活动。其次,该判决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参考,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监管措施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虚拟货币交易和挖矿活动的监管。一方面,加强了对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监管,打击非法交易行为;另一方面,对挖矿活动进行了限制,以减少电力资源浪费和碳排放。此次比特币挖矿合同案的判决,将进一步推动我国虚拟货币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北京首例比特币挖矿合同案的终审判决,对于我国虚拟货币交易和挖矿活动的监管具有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发展中,我国将继续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和挖矿活动的监管,以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同时,这起案件也为相关企业和个人敲响了警钟,提醒大家在参与虚拟货币交易和挖矿活动时要谨慎行事,遵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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